服务项目 SERVICE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项目 > 专利复审及无效

1.专利无效宣告

专利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2.专利复审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3.收费标准
专利无效宣告   :面议
专利复审         :面议

4.本所从业人员

冯卫平,男,武汉天力专利事务所所长、专利代理人、高级工程师。从事专利代理工作25年,是湖北省第一批专利代理人,在20多年的工作过程中代理了数百件专利复审以及专利无效宣告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经验,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联系方式:13607180330                                          
 冯爽,男,(执业证号:14201201410679704)武汉天力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助理、助理工程师。从事专利代理工作9年,代理了近千件专利申请,对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及释义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对于专利复审以及专利无效宣告的案件有丰富的经验。
联系方式:15072490500